淮阴师范学院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让全校师生更好地利用网络进行教学、科研、管理、交流等活动,学校免费提供电子邮件服务。为确保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安全及正常运行,保障校园网用户信息安全,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网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电子邮箱的开通、注销
第二条 邮件账号实行实名制管理,全校在编教职工、在籍学生可开通个人工作邮箱一个。校内单位(部门)可申请办公邮箱一个。
第三条 在校教职工邮件账号由人事部门提供教职工数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批量集中开通,或由教职工本人持人事处开具的相关证明(如工作证、报到证等)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开通。
第四条 在校学生邮件账号由学籍管理部门提供学生数据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批量集中开通,或由学生持有效学生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开通。
第五条 校内单位(部门)申请办公邮箱,需有单位(部门)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办公邮箱开户申请表》(见附件1),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办理。
第六条 办公邮箱须专人管理。如遇机构撤销或管理员变更,应立即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办理邮箱撤消或管理员变更手续。
第七条 凡教职工调离学校和学生毕业,其邮件账户可以保留六个月,六个月后账户将被删除,用户须自行提前做好数据备份。
第三章 电子邮箱的使用
第八条 用户邮箱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用户有权要求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进行处理,直至查明原因或能够正常使用。
第九条 用户账号丢失、密码遗忘,可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办理。
第十条 个人邮箱仅限本人使用,办公邮箱仅限本部门使用,禁止将邮箱以各种形式转让、出借他人使用,邮箱及密码管理由用户自行负责,如因账号及密码保管不善导致个人邮件等信息资料泄露或丢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用户应当对以其用邮箱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电子邮件服务。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服务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第四章 电子邮箱的管理
第十二条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保障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 为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的隐私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用户本人许可的情况下阅读其电子邮件内容。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的除外。
第十四条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用户电子邮件服务:
(一)利用电子邮件故意传播非法或不健康信息;
(二)违反信息安全保密条例造成失密;
(三)利用电子信函对他人进行骚扰;
(四)盗用、破坏他人账号;
(五)违犯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以上各条一经核实,将立即清除邮箱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办公邮箱开户申请表
淮阴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淮阴师范学院办公邮箱开户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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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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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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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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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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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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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使用 期限 |
A:永久使用 B:到 年 月 日为止 |
申请单位 意见 |
本单位确认:自觉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淮阴师范学院有关邮件系统管理条例。如果该账号出现有悖法律、法规以及淮阴师范学院管理条例的行为,本单位自愿承担责任并就该账号产生的信息安全事件负责。 责任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意见 |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
以下内容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工作人员填写 |
批复的邮件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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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账号 生效日期 |
年 月 日 |
承办人 |
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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