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苏教信[2018]4号)文件要求,健全完善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网络安全事件工作流程,提高我校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教技[2018]8号)《江苏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苏教信[2018]4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 20986-2007)和《淮阴师范学院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意见》(淮师办[2014]121号附件2)。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部门、直属单位、各二级学院和科研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按照《江苏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本预案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可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详见附件1)。其中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应参照有关规定和办法。
第四条 事件分级
参照《江苏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事件分级规定,结合我校特点,以及网络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较大网络安全事件、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Ⅰ级):
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
3.网络病毒在全国教育系统大面积爆发并严重影响全省教育系统。
4.其他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Ⅱ级):
1.大量省教科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
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4.网络病毒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5.其他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Ⅲ级):
1.校园网多个校区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对全校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3.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关键数据或重要敏感信息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4.其他对我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Ⅳ级):
1.校园网某个校区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较大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对全校正常秩序构成较严重威胁。
3.学校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数据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较严重威胁。
4.网络病毒在学校范围内广泛传播。
5.其他对我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第五条 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网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工作,建立与省教育厅、淮安市网络安全职能部门、专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分级管理、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件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事件预防、预判、预警工作,加强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和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快速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抓早抓小,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严控网络安全事件风险和影响范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领导机构与职责
校网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学校各单位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当发生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时,在上级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参照《江苏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办事机构与职责
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对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向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提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措施建议和意见,统筹组织学校网络安全监测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第八条 学校各单位职责
各单位负责所建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可根据本预案制定有关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切实落实相关具体工作。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九条 预警分级
建立全校网络安全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我校网络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第十条 安全监测
(一)事件监测
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监测、发现已经发生的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将掌握的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单位。
各单位对所建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运行状态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二)威胁监测
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校网络安全威胁进行监测,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汇聚漏洞、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威胁信息。
各单位加强对所建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网络安全威胁监测,对发现的威胁及时进行处置和上报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预警研判和发布
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对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需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的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认为可能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立即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认为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向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
各单位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认为可能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应立即向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由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
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监测研判情况,提出发布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的建议,报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要发布警示信息的,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
第十二条 预警响应
(一)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由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组织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响应工作。
1.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部署,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全校范围信息搜集工作,研究制定学校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种校内资源,做好校内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情况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2.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3.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二)黄色预警响应
1.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预警响应工作。联系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种所需资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有关单位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工作。
3.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4.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技术支撑队伍保持联络畅通,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三)蓝色预警响应
1.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预警响应工作。联系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所需资源。
2.有关单位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工作。
3.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技术支撑队伍保持联络畅通,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 预警解除
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的通知,及时转发红色预警或橙色预警解除信息。
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解除黄色预警或蓝色预警,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 初步处置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事件类型和事件原因,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并注意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网络病毒等证据。同时,应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研判,认定为网络安全事件的,须立即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的,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向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对于人为破坏活动,由学校保卫处确认后报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 应急响应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Ⅰ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一)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
对于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由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要求以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部署为准。
1.掌握事件动态
(1)跟踪事态发展。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按要求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上报。
(2)检查影响范围。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了解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涉及或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3)及时汇报情况。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上述情况,及时向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相关重要事项经校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向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
2.处置实施
(1)控制事态防止蔓延。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结合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态校内蔓延。
(2)消除隐患恢复系统。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结合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恢复业务连续性要求高的受破坏网络和信息系统。
(3)调查取证。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开展问题定位和溯源追踪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网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4)信息发布。未经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批准,不得发布任何相关信息。
(5)协调外部支持。处置中需要技术及工作支持的,由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请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予以支持。
(6)次生事件处置。对于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件的,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在相关部门应急处置中,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由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校网信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启动Ⅱ级响应。
1.启动应急指挥。成立应急工作组,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工作组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的职责。
2.掌握事件动态。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相关信息,掌握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掌握全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受到事件涉及或影响的情况,随时向校网信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报告相关重要事项。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形成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报告,经校网信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同意后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3.实施处置工作。在应急工作组的领导下,事发单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
(1)控制事态防止蔓延。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态蔓延。
(2)消除隐患恢复系统。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恢复遭受破坏的网络和信息系统。
(3)调查取证。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开展问题定位和溯源追踪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4)信息发布。学校宣传部根据实际,开展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未经批准,其他单位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5)协调外部支持。应急处置过程中需要校外技术及工作支持的,由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联系校外有关单位予以支持。
(6)次生事件处置。对于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件的,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在相关部门应急处置中,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由事发单位向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启动Ⅳ级响应。
1.启动应急指挥。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发单位联合组成应急工作组,履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协调的职责。
2.掌握事件动态。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相关信息,掌握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掌握全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受到事件涉及或影响的情况,及时向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相关重要事项。
3.实施处置工作。在应急工作组的领导下,事发单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控制事态防止蔓延。根据专项应急预案,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态蔓延。
(2)消除隐患恢复系统。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恢复遭受破坏的网络和信息系统。
(3)调查取证。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开展问题定位和溯源追踪工作。事发单位应积极配合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4)信息发布。学校宣传部根据实际,开展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未经批准,其他单位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5)协调外部支持。处置中需要技术及工作支持的,由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联系校外有关网络安全机构予以支持。
(6)次生事件处置。对于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件的,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在相关部门应急处置中,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第十六条 应急结束
(一)Ⅰ级响应结束和Ⅱ级响应结束
以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部署为准。
(二)Ⅱ级响应结束
经应急工作组批准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同意后,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决定Ⅱ级响应的结束,并通报有关情况。
(三)Ⅳ级响应结束
由事发单位完成应急处置后,报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根据实际决定Ⅳ级响应的结束。
第五章 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校网信领导小组后按程序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由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事发单位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在每年的网络安全工作总结中向校网信领导小组汇总报告一般网络安全事件调查评估结果。
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5天内完成,应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填写网络安全事件总结调查报告。
第六章 预防工作
第十七条 日常管理
各单位应做好网络安全事件日常预防工作,根据本预案制订完善本单位所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配套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应急操作流程。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相关要求,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网络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容灾备份,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八条 监测预警和通报
各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威胁。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全面掌握全校信息系统(网站)情况,建立全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机制,并指导、监督各单位及时修复安全威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发现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 应急演练
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针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演练情况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第二十条 宣传教育
学校将网络安全教育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突发网络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利用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种活动形式和“智慧淮师”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开展网络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 工作培训
各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提高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安全技能。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全校相关技术人员的网络安全培训。学校有关部门应将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知识列为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
第七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二条 机构和人员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 技术支撑
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作为全校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队伍建设,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应急技术支撑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专家队伍
建立学校网络安全专家组,为全校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
第二十五条 信息共享与应急合作
加强与周边高校、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等单位的合作,建立网络安全威胁的信息共享机制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快速发现和协同处置机制。
第二十六条 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提供专项经费,用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络安全监测和检测评估、信息系统安全升级改造、网络安全教育培训、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和安全运维等工作开展。
第二十七条 责任与奖惩
学校对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制定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预案管理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工作由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或修订本单位所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预案要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并报校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网络安全事件分类
淮阴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
网络安全事件分类
网络安全事件可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网络安全事件等。
(1)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攻击程序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它有害程序事件。如系统感染勒索病毒、网站被上传webshell、系统被渗透或控制等。
(2)网络攻击事件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如系统遭DDOS攻击、SQL注入攻击、尝试爆破密码等。
(3)信息破坏事件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它信息破坏事件。如发现网络上存在与系统数据高度雷同的数据,或发现业务数据被篡改。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事件。如网站被悬挂反动标识,或有人在网站互动区发布非法内容等。
(5)设备设施故障分为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它设备设施故障。如服务器硬件故障,机房供电中断等。
(6)灾害性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网络安全事件。如机房遭遇地震、火灾等。
(7)其他事件是指不能归为以上分类的网络安全事件。